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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1、(三)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四)提单格式样本;(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还应当提交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其指定的联络机构的有关材料。

2、提单格式样本(注意,我们可以提供样本,并提供免费指导,以最有效地帮助您)。 联络机构说明书,包括联络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授权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 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 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 证明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第七条,无船承运业务需向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障业务运营和支付罚款。境内经营需设立企业法人,并在申请时附带保证金证明。第八条,保证金金额和增加方式有明确要求,交通部在15日内审核提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合格则通知申请人。

4、我们都知道提单是物权凭证和收货记录。一般而言,船公司相对资质较好,如果发生他收货而不给发货、或者货物发生灭损的话,通常货主都能得到足够的赔付。NVOCC是无船承运人的简称,即他没有船但他行驶承运人的职责。

5、企业主体需为物流或货代类企业(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需保持一致; 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项目。企业在备案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联系人信息以及其他补充材料。

6、第七条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单证海运提单风险及防范

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条件下,银行不能取得货物控制权。4)、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单据上写明的收货人外,他人不能提货。5)、信用证没有要求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时,银行不接受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

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而不是凭提单放货,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

.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记名提单,具体填写特定的人或公司。不记名提单,指不填具体收货人名称,即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的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提示提单,是按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而交货的提单。5.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

单据欺诈风险 单据欺诈又称为文件欺诈,是指不法商人通过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海运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原产地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商检证明书、领事发票等文件,用以结汇骗取货款的行为。它是国际海事欺诈中最常见、最主要的形式。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基本要求

结构与制作:提单通常为正本三份,副本两份,包含正反面条款。由船公司根据托运委托制作,如受益人自行制作则需经承运人签署。

提单的签发地点一般在货物运港所在地,日期则按信用证的装运期要求,一般要早于或与装运期为同一天。

提单必须有承运人加注的号码,即提单的号码,如果信用证中规定其他单据中必须列明提单的号码,这时此号码必须与提单的号码完全一致。[2] 船名船名一栏必须有运输船舶的名称。如果是直达运输,则应有直达船的名称。如果是转船运输,则应有一程船的名称。

记名提单:指定特定收货人,确保货物安全,但不可转让,适合对收货人控制严格的场合。指示提单:包括托运人指示和记名/选择指示,具备可转让性,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但风险相对较低。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风险较高,但提供了一定的匿名性,适用于对货物追踪要求不严的交易。

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流通转让不同 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它的基本作用是:1)、承运人收到由它照管的货物收据。2)、运输合约的证明。3)、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特点 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2)、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需提示该单据即可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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